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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朝女子对抗包办婚姻恶习,居然采取和死人结婚(阴婚)的方式逃避

灵异事件 2019-02-27 09:31:25未知admin


清代,由于专制时代礼制的束缚,男女婚姻中出现了特别的奇怪现象。比较常见的是“变相守贞操”、“丈夫”不幸死亡“、”妻子不会改嫁“、”还有阴婚“就是为不幸死亡“的男女结婚。本文要讲解另一种特别少被人们留意的婚姻现象,就是美女“慕清”(俗话是“买门口”)。古代包办婚姻盛行,适龄男子无权选择配偶,当然,妇女也别无选择。愚蠢的男人和抱怨女人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结走在一起,导致了很多婚姻悲剧。


结婚后,女人必须做家务,抚养孩子,服伺公婆和丈夫。生活非常艰难。如果家庭不和谐,女人往往要承担道德责任,好像她就是一个导致不幸的罪人。在清代,一首歌谣在广东妇女中流传,讲述了婚姻生活的苦涩:

“鸡娃娃,尾弯,做儿媳是很困难的!早起说点什么,泪流满面地进入隔壁房间(厨房)。隔壁房间里有一个冬瓜,问公公老人怎么煮(是煮或蒸);老公说用煮,公公说用蒸,蒸蒸、煮煮都不是,敲桌子,闹翻了。“三天打废三跟夹木,四天跪废九条裙!”

基于这些情况,清代很多美女都担心,想一辈子不结婚,但是“女大当嫁”已成传统,不嫁难逃某些古老习惯观念的审判(死后成野鬼)。不愿结婚,也不愿承担道德风险,于是就有了种“阴婚”,即和已死的人结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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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许家有,一个适婚的女儿,她要求她的父母允许她“做阴婚”。但她的父母拒绝了,她说:

“当我姐姐遇不到优秀的人时,你们二老会担心。如果我也遇到同样的人,你们也是会担心。而且女人天生软弱,也不是一家之主。如果可以‘出家遁入空门,也是可以的,父母没必要瞎操心。


徐的话的目的是:我姐姐的丈夫对她不好,你很担心。如果我将来遇到一个如此人,你不会更担心吗?另外,我太虚弱了,不能承担繁重的家务活。如果一个已故的男人结婚了,他可以同时满足道德要求和我的愿望。这不是两全其美吗?

父母再三犹豫,为了避免女儿遭受婚姻的痛苦,她终于答应了她的“阴婚”。此后,徐氏的女儿有了名义上的丈夫和名义上的丈夫,但她事实上过着单身生活。“窗户是干净的,独立打坐。“清朝学者俞樾称这种行为为“非正常做法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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